甘肃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(场所)配置项目灵台压气站危险废物贮存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
2026-06-22
甘肃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(场所)配置项目灵台压气站危险废物贮存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(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原环境保护部《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甘肃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(场所)配置项目灵台压气站危险废物贮存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、“甘肃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(场所)配置项目灵台压气站危险废物贮存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”和“甘肃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(场所)配置项目灵台压气站危险废物贮存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‘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’”进行公示:
项目名称:甘肃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(场所)配置项目灵台压气站危险废物贮存库;
建设单位: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;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(2026年06月22日至2026年07月17日)
联系电话:13919172171; 联系人:张工
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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