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 院令第682号)以及原环境保护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、“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”和“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‘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’”进行公示:
项目名称: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
建设单位: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(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16日)
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: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公示期间联系电话:13893527623;联系人:赵部长
通讯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沅江街1400号;
1、(公示稿)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.pdf
2、验收意见——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.pdf
3、其他说明的事项——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.pdf
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
2023年5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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