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
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 院令第682号)以及原环境保护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、“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”和“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‘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’”进行公示:

项目名称: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

建设单位: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
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(详见附件)
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(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16日)

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: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公示期间联系电话:13893527623;联系人:赵部长

通讯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沅江街1400号;

1、(公示稿)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.pdf


2、验收意见——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.pdf


3、其他说明的事项——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.pdf

 

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5月22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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